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6年下半年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09 来源:湘潭理工学院 浏览量:14

关于开展2026年下半年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以下简称“推优”入党),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为进一步将团员青年中的优秀分子推荐给党组织作为发展对象,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共青团推优入党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及学校党委相关要求,现将2026年下半年“推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被推荐人具备的条件

(一)推优对象

年满18周岁、已递交入党申请书六个月以上且有1年以上团龄的在籍在校优秀共青团员(已在智慧团建系统注册并按时缴纳团费)。

(二)推优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党动机端正,主动提交思想汇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 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主动注册成为志愿者,入学以来志愿服务时长不少于30小时;主动联系青年、热心帮助他人,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3. 学习态度端正,上一学期无不及格科目;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认真完成团组织交办工作,在团员青年中起表率作用;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在实践锻炼中增长才干。

4. 模范遵守团章团纪,认真执行团的决议,自觉履行团员义务,按时缴纳团费。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违纪处分或通报批评记录。

5. 获校级及以上表彰;“青马工程”合格学员;担任团学组织工作且成绩突出;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等方面表现突出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二、“推优”程序

(一)名额分配

见附件1。

(二)召开“推优”大会

1. “推优”支部大会由班级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宣传委员做好会议记录;

2. 根据“智慧团建”系统数据清点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进行;

3. 组织委员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情况;

4. 候选人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5. 参会人员投票,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

6. 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考察不唯票论,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组织意见,认真填写《推优入党工作记录表》(附件2),该记录表班级辅导员须签字;

7. “推优”情况在团支部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模板见附件3),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学院团总支反映;

8. 公示无异议的“推优”对象,认真填写《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见附件4)并提交给团支部书记。

(三)提交“推优”材料

各团支部应在公示期结束后2天内将《推优入党工作记录 表》(附件2)、《推优入党名单公示》(附件3)、《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附件4)(电子版和纸质版)分别上交至各学院团总支。

各学院团总支需对班级团支部上报的名单进行全院统一公示,无异议后,并于2026年10月19日(周一)上午10点前将《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附件4)、《湘潭理工学院团员青年推优入党汇总表》(附件5)及学院公示文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9083935019@hngeelyedu.cn,纸质版交至6教202室,校团委审核后将名单报送至学校党委。

三、相关要求

请各团支部高度重视本次推优入党工作,在各级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严格“推优”标准,规范“推优”程序,提高“推优”能力,跟进后续培养。

本次推优入党工作请在10月19日前完成。

特此通知。

附件:1. 推优名额分配表

2. 共青团湘潭理工学院委员会推优入党工作记录

3. 推优入党名单公示

4. 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

5. 湘潭理工学院团员青年推优入党汇总表


共青团湘潭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6年10月9日

 

 附件1

推优名额分配表

附件2

共青团湘潭理工学院委员会推优入党工作记录表

附件3

推优入党名单公示

附件4

入党积极分子推荐表

附件5

湘潭理工学院团员青年推优入党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