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收缴2025年度团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15 来源:湘潭理工学院 浏览量:57

关于收缴2025年度团费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各班级团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精神,做好团费收缴、管理工作是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和团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现结合学校实际,就开展我校2025年度团员团费收缴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收缴对象

全校在籍的共青团员

二、收缴依据及计算标准

1. 湘潭理工学院全体共青团员均应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规定缴纳团费,每位团员每月交纳0.2元(各年级团费收缴金额见附件1)。

2. 保留团籍的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可自愿交纳团费,团费交纳标准与共青团员一致。

3. 团员除按规定交纳团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

4. 对不按规定缴纳团费的团员,团支部应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未交纳团费的,按自行脱团处理。

三、工作要求

1. 各班团费收缴工作由班级团支部书记负责。各班团员交纳团费由团支部书记进行登记(登记表见附件2)。收缴完成后,由团支部书记于5月22日之前将团费和登记表交至各二级学院团总支书记处。

2.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书记核实无误后,于5月26日之前汇总上缴校团委。

3. 校团委将对各学院年度团费收缴工作进行核查,统一收集汇总后,交由学校财务处统一管理。

联系人:刘云涛

电子邮箱:3055336126@qq.com

联系电话:19083935019

联系地址:6教202室

特此通知。

附件:1. 各年级团费收缴起止时间及个人月缴费标准

2. 学院专业班级团员团费上交登记表

 

 

共青团湘潭理工学院委员会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