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启动!“挑战杯”校内选拔赛
发布时间:2026-03-21 来源:湘潭理工学院 浏览量:85

各学院团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十五五”战略部署,聚焦青年创新创业能力培育,服务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促进青年高质量充分就业,助力一体推进教育科技人才发展,并为2026年“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选拔优秀作品。经研究,决定举办湘潭理工学院2026年“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校内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单位

校团委、创新创业学院


二、竞赛时间

2026年3-5月

 

三、竞赛主题

青春为中国式现代化挺膺担当

 

四、竞赛对象

1.2026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2.竞赛以团队形式进行申报,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5人,项目成员不可重复参赛。指导老师不超过5人,可包括校外企业导师。

3.参赛者须自行组建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计划团队。鼓励跨专业、跨年级组队,但需明确主要成员的排序,团队应参加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的初赛。

 

五、竞赛目标

1.助力产业创新。着力引导广大青年锚定产业发展需求和技术瓶颈开展科技攻关,将学术专长转化为服务产业升级的具体方案,推动青春智慧融入国家发展大局。

2.发展青春经济。充分发挥青年思维活跃、创新力强的优势,推动青年创新成果精准对接市场、深度服务民生,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彰显青年在经济建设中的生力军作用。

3.加速成果转化。全力做好赛事“后半篇文章”,深化“赛 场”与“市场”的对接,推动更多优秀项目在落地转化中脱颖而出,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

4.强化实践育人。深化创新创业实践与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机融合,鼓励支持青年深入基层、走进群众、贴近市场开展真调研、 投身真实践,在解决实际问题中锤炼本领,厚植家国情怀。

 

六、竞赛内容

竞赛侧重考量作品科技创新攻关与商业模式创新成效,设置以下7个赛道。

1.先进制造赛道:鼓励围绕重大技术装备、工业母机、航空航天、海洋装备、具身智能、高端仪器、低空经济等领域开展创业项目设计;

2.新一代信息技术赛道:鼓励围绕集成电路、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第六代移动通信、基础软件、网络安全等领域开展创业项目设计;

3.生物医药与健康科技赛道:鼓励围绕脑机接口、生物制造、高端医疗装备、中医药传承创新等领域开展创业项目设计;

4.新能源新材料赛道:鼓励围绕绿色能源、先进材料、氢能和核聚变能、绿色环保等领域开展创业项目设计;

5.现代农业与食品科技赛道:鼓励围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生物育种、食品健康等领域开展创业项目设计;

6.新消费与文化创意赛道:鼓励围绕新大众文艺、国潮文创、沉浸式消费、农文旅融合、品牌运营等领域开展创业项目设计;

7.现代服务与社会治理赛道:鼓励围绕智慧城市、智慧政务、社区服务、供应链服务等领域开展创业项目设计。

参赛作品应聚焦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开展关键核心技术原创性、引领性攻关,或围绕价值创造逻辑重构、交易结构优化、盈利模式突破等方向开展商业模式创新,具备科学性、真实的市场前景和落地转化价值。

 

七、项目要求

1.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个组别,不能兼报。

2.参赛项目应有较高立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导向。

3.应为参赛团队真实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在报名时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4.对于已工商注册的项目,在报名时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9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股权结构等材料)。已工商注册项目的负责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八、赛程安排

第一阶段:学院初赛(即日起至2026年4月上旬)

各学院团总支组织学生进行项目申报,并完成初评工作。评审时须邀请至少一位企业导师参与,并保留原始记录。初赛后择优推荐不多于10个项目参加校赛,院内公示不少于3天,并于4月16日17:30前将相关材料提交至校团委(材料清单见附件1)。

第二阶段:  专家评审(2026年4月中旬)

学院推荐优秀团队后,学校将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项目选拔,并确定入围决赛项目。

第三阶段:学校决赛(2026年4月中下旬)

入围决赛的参赛团队须进行5分钟现场展示,并回答评委提问,赛后根据省赛名额及项目表现,择优推荐项目参加省赛。

 

九、奖项设置

竞赛设立项目奖(金、银、铜及优秀奖)、优秀指导教师奖和优秀组织奖,奖项数量根据参赛及评审情况确定。